法官如何审问原告和被告,法律是如何规定的

时间:2023-09-25 作者:甘肃律师

法官一般会在法庭辩论环节对原告和被告进行询问,总体上法庭庭审的流程包括: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;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;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;互相辩论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
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:
(一)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;
(二)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;
(三)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;
(四)互相辩论。
法庭辩论终结,由审判长按照原告、被告、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官是审问原告和被告过程:
1、依次为当事人陈述;证人作证;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;鉴定结论的宣读;勘验笔录的宣读。
2、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,经许可向证人、鉴定人和检验人进行提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是检验。
3、法庭辩论;法庭辩论依顺序进行。依次为原告方发言;被告方发言和答辩;第三方发言或答辩;各方相互辩论。
4、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。开庭期间可因法定事由而使案件延期审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,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。开庭审理时,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可以和法官沟通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kaszaa.com/116823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大庆律师 盐城律师 宁波律师 广州离婚律师网 杭州律师咨询电话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网 杭州权威法律顾问 杭州私人律师 杭州法律在线咨询网 呼伦贝尔律师 沈阳律师 吉林律师 长春律师 四平律师 牡丹江律师 三明律师 贺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广州律师 南京律师 郑州律师 淮安律师 鞍山律师 自贡律师 永康律师 莲都律师 遂昌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金溪律师 信丰律师